欧盟动物研究法规
欧盟动物研究法规
欧盟 (EU) 的动物研究受关于保护用于科学目的的动物的指令 2010/63/EU 的监管。
该指令的最终目的是用非动物研究方法取代所有动物研究,例如类器官或通过计算机模拟。
该指令协调了整个欧盟的动物研究立法,以确保高标准的动物福利和科学研究。它于 2013 年被纳入每个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律。在指令出台之前采取更严格措施保护研究动物的成员国可以保留它们,只要它们不妨碍欧盟范围内的科学合作和贸易。
只有在有令人信服的科学依据时,当研究的预期收益超过动物痛苦方面的潜在风险,以及使用非动物替代方法无法实现科学目标时,动物才能用于欧盟的研究。只有满足这些要求的项目才能获得授权。
该指令规定了实施替代、减少和改进的3R原则的法律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用非动物方法替代动物;将使用的动物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仍获得科学有效的结果;并改进实践,以减少对动物的任何可能的疼痛、痛苦、痛苦或持久伤害。
在欧盟,动物被用于有限的研究目的,包括基础研究、人类和动物疾病和治疗方法的应用研究、物种和环境的保护以及教育和培训。自 2013 年以来,欧盟范围内禁止以化妆品为目的进行动物试验的禁令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