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使用“HALAL”的一般指导原则
1.范围
1.1这些准则建议采取措施在食品标签中使用HALAL(或”清真”)食品。
1.2本指南适用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规定的HALAL(或”清真”)和同等术语一词的使用,包括其在商标,品牌名称和商业名称中的使用。
1.3本指南旨在补充食典委关于声明的一般指南,并不取代其中包含的任何禁令。
2.定义
2.1HALAL(或”清真”)食品是指Halal法规允许的食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2.1.1根据Halal法规,不包含或包含任何被认为是禁止的东西;
2.1.2尚未根据Halal法规使用任何非任何禁止的器具或设施进行准备,加工,运输或储存;
2.1.3在制备,加工,运输或贮存过程中未与任何不符合上述2.1.1和2.1.2的食品直接接触。
2.2尽管有上文第2.1节:
2.2.1HALAL(或”清真”)食品可以在生产非HALAL(或”非清真”)食品的同一处所内的不同部分或生产线中制备,加工或储存,但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HALAL(或”清真”)食品与非HALAL(或”非清真”)食品之间的任何接触;
2.2.2HALAL(或”清真”)食品可以使用之前用于非HALAL(或”非清真”)食品的设施进行制备,加工,运输或储存,前提是已遵守Halal要求的适当清洁程序。
3.使用“HALAL”期限的标准
3.1合规的食物
HALAL(或”清真”)术语可用于被认为合法的食品。 根据“Halal法”,除下列来源外,所有食物来源均属合法,包括其被视为非法的产品和衍生物:
3.1.1动物源食品
(a)猪和公猪。
(b)狗,蛇和猴子。
(c)具有爪子和尖牙的食肉动物,如狮子,老虎,熊和其他类似动物。
(d)带有诸如鹰,秃鹫和其他类似鸟类的爪子的猛禽。
(e)害虫如大鼠,蜈蚣,蝎子和其他类似动物。
(f)禁止在伊斯兰教中杀死的动物,即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被认为是排斥的动物,通常像虱子,苍蝇,蛆和其他类似的动物。
(h)生活在陆地和水中的动物,如青蛙,鳄鱼和其他类似动物。
(i)骡子和家养驴。
(j)所有有毒和有害的水生动物。
(k)根据Halal原则未屠宰的任何其他动物。
(l)鲜血。
3.1.2植物源食品
有毒和危险的植物,除非在加工过程中可以消除毒素或危害。
3.1.3饮料
(a)酒精饮料。
(b)所有形式的醉酒和危险饮料。
3.1.4食品添加剂
均来自3.1.1,3.1.2和3.1.3项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3.2掠夺
所有允许的陆地动物都应按照食典委推荐的鲜肉卫生操作规范和以下要求的规定进行屠宰:
3.2.1人员应该是一名精神健全且了解Halal屠宰程序的穆斯林。
3.2.2根据伊斯兰法规,被屠宰的动物应该是允许的。
3.2.3在屠宰时,待屠宰的动物应是活体或被认为活体。
3.2.4应在屠宰每只动物之前立即援引“Bismillah”这一短语。
3.2.5屠宰设备应该是锋利的,在屠宰期间不应从动物身上抬起。
3.2.6屠宰行为应切断颈部的气管,食管和主要动脉和静脉。
3.3准备,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
所有食品的制备,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上述第2.1和2.1节以及食品卫生法典一般原则和其他相关法典标准。
4.附加标签要求
4.1当声称食品是HALAL(或”清真”)食品时,HALAL(或”清真”)或同等术语应出现在标签上。
4.2根据食典委关于索赔的一般准则,关于HALAL(或”清真”)的声明应该不得以可能会产生的某种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