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术语“Halal”的一般准则 -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使用术语“Halal”的一般准则
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 / GL 24 - 1997 [27]
食品法典委员会承认,根据不同的伊斯兰思想流派,在解释合法和非法动物以及屠宰法方面可能存在细微的意见分歧。因此,这些一般准则须由进口国有关当局作出解释。但是,出口国宗教当局颁发的证书原则上应为进口国所接受,但进口国为其他具体要求提供理由的除外。
1 范围
1.1本指南建议在食品标签上使用Halal声明时应采取的措施。
1.2本指南适用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定义的索赔中术语“Halal”和等效术语的使用,包括其在商标、品牌名称和企业名称中的使用。
1.3本准则旨在补充《食品法典关于索赔的一般准则》,但不取代其中所载的任何禁令。
2 定义
2.1Halal食品是指伊斯兰法律允许的食品,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2.1.1不包含或包含任何根据伊斯兰法律被认为是非法的东西;
2.1.2未使用任何不符合伊斯兰法的任何非法规定的器具或设施进行准备、加工、运输或储存;而且
2.1.3在制备、加工、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没有直接接触过不符合上述2.1.1和2.1.2的任何食品。
2.2尽管有上述第2.1条的规定:
2.2.1Halal食品可以在生产非Halal食品的同一场所的不同区段或生产线内制备、加工或储存,但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Halal食品与非Halal食品接触;
2.2.2Halal食品的制备、加工、运输或储存可以使用以前用于非Halal食品的设施,前提是按照伊斯兰教的要求执行了适当的清洁程序。
3 “Halal”一词的使用标准
3.1合法食品
Halal一词可用于被认为合法的食品。根据伊斯兰法,所有食物来源都是合法的,但以下来源除外,包括其被视为非法的产品和衍生物:
3.1.1动物源性食品
(a) 猪和野猪。
(b) 狗、蛇和猴子。
(c) 有爪和獠牙的食肉动物,如狮子、老虎、熊和其他类似动物。
(d) 有爪的猛禽,如鹰、秃鹫和其他类似的鸟类。
(e) 害虫,如老鼠、蜈蚣、蝎子和其他类似动物。
(f) 伊斯兰教禁止捕杀的动物,如蚂蚁、蜜蜂和啄木鸟。
(g) 被认为令人厌恶的动物通常包括虱子、苍蝇、蛆虫和其他类似的动物。
(h) 生活在陆地和水中的动物,如青蛙、鳄鱼和其他类似的动物。
(i) 骡子和家驴。
(j) 所有有毒有害的水生动物。
(k) 根据伊斯兰法未屠宰的任何其他动物。
(l) 血。
3.1.2植物源食品
有毒有害植物,加工过程中可以消除毒素或危害的除外。
3.1.3饮料
(a) 酒精饮料。
(b) 所有形式的令人陶醉和危险的饮料。
3.1.4食品添加剂
源自第3.1.1、3.1.2和3.1.3项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3.2屠宰
所有合法的陆地动物都应按照食典建议的鲜肉卫生规范[28]中规定的规则和以下要求进行屠宰:
3.2.1此人应为精神健全且了解伊斯兰屠宰程序的穆斯林。
3.2.2根据伊斯兰法律,待屠宰的动物应合法。
3.2.3待屠宰的动物在屠宰时应是活的或被认为是活的。
3.2.4在屠宰每只动物之前,应立即使用“Bismillah”(以真主的名义)一词。
3.2.5屠宰装置应锋利,在屠宰过程中不得从动物上提起。
3.2.6屠宰行为应切断气管、食道和颈部主要动脉和静脉。
3.3准备、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
所有食品的制备、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上述第2.1节和2.1节以及食品卫生法典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典标准。
4 附加标签要求
4.1当声称食品是Halal食品时,标签上应显示Halal或同等术语。
4.2根据食品法典关于索赔的一般准则,不得以可能引起对类似食品安全性的怀疑或声称Halal食品在营养上优于或健康于其他食品的方式使用Halal食品。
食品法典委员会1997年第22届会议通过了《食品法典关于使用“Halal”一词的一般准则》。这些准则已作为咨询文本发送给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所有成员国和准成员国,由各国政府决定它们希望如何利用这些准则。
CAC/RCP 11,1993年第1版。